建设广东省远程探视系统,是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创新社会管理,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惠及罪犯戒毒人员及其家属的民生工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开设收费项目,收取任何费用。通过远程探视系统,探视人在就近的县(市、区)司法局即可对全省任一监所的罪犯戒毒人员进行远程视频探视。
罪犯服刑和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期间,可以开展远程探视的人员为其亲属、监护人,或经监狱戒毒所批准的其他人员。罪犯和戒毒人员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及其配偶等,岳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监护人是指对未成年人或无完全行为能力人负有监护义务和权力的个人和组织。
远程探视预约申请分为现场申请和网上申请两种方式,具体如下。
网上申请:服刑(戒毒)人员亲属通过访问远程会见预约系统(打开PC端操作指南)或关注“广东司法行政”微信服务号进行网上会见预约申请(操作指南详见微信服务号“网上办事”-“办事指引”-“申请远程探视指引”)。现场申请:服刑(戒毒)人员亲属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所属县区司法局办理远程会见预约申请。
注:若服刑(戒毒)人员亲属为首次会见,服刑(戒毒)人员亲属应按照《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罪犯会见工作管理办法》、戒毒人员在戒毒所的亲属应按照《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规定》,带齐身份证(护照)、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等证明申请人与服刑(戒毒)人员关系的证件,到服刑(戒毒)人员所在的监狱、戒毒单位认定与其亲属关系。
通过网络预约远程探视的,除可登陆本网站进行预约申请外,也可进入“广东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中的“探视预约”进行远程探视预约申请。